在老家他养他的手的时候,我每天都帮他冲凉啊什么的,都说伤筋动骨100天,差不多2个多月的时间才恢复,我们两家很近,走路也就3分钟的样子。他在我们那个村子里的形象是非常好的,大家也都相信他的手是摩托车的缘故。每天帮他冲凉都差不多要20分钟,他的手挂在脖子上的,我们那边又没有热水器啊什么的高档东西,都是去水塘里提一桶水去厕所慢慢的帮他洗。到现在我感觉出一个道理:男人,你越是对他好,他越不把你当回事的,相反,还觉得是理所当然的,所以现在就网上就流行起了一句话——想让男人不抛弃你,那就使劲的花他的钱或者让他花很多精力在你身上吧~!那么那个时候,强就是觉得我对他的好就是应该的,天经地义的,他的衣服,他父母的衣服都是我去洗的,我们那边没有自来水,就到池塘里面去洗,大家都笑我,还没进门就这么孝顺了,我只是笑笑说:“反正我自己也要洗衣服的呀,顺便嘛~~”
按照老家的规矩,我们既然拿了结婚证了,他就应该给我买个戒指了,这是我妈妈给我的建议,我想想也是,就去跟他说,但他说,他想先买房子,在县城里面买套房子,戒指以后再说吧。我觉得也有道理。在他养伤的时候,我们去市区里面看中了一套房子,我们那边当时的房价非常的便宜,只要600多一个方,还是那个市区的最大的房地产公司的房子。我们看中了一个100多一点平方的房子,他想买,可他没钱,他的钱加上他家里的钱也不过3万块,他就问我有没有,那个时候我是有点钱了,有差不多5万了。我说我没有,我赚的钱都供了弟弟上学了,哪里来的钱啊?后来,我就去找了我的中专同学,当时那同学在那个房地产公司做总经理,老板是个小学都没毕业的家伙,我那同学是中专毕业就去了那家公司,后来又靠点老爸的背景,就坐上了总经理的位置,公司的事情也差不多全权是我那同学在操作。那同学当时在中专的时候追过我,我没答应,看见我挺意外的。我说明了我的来意,他很客气的帮助了我,帮我们选了朝向最好的电梯房子(这个时候我暂时称呼我和强叫我们吧),贵点,15楼,原价是900,我那同学800给了我们,还答应先给2成,收楼的时候给8成。在我们那边,是没有供房一说的,除非你是公务员。很幽默的是,这个帮了我们的同学,最终也成了我们离婚的一个理由(后面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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