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不再为这种爱情而羞愧,在我三十岁以后回忆它,就像一颗子丨弹丨射穿了我的脑袋,可惜你看不到我脑浆迸裂的样子了。
新千年的秋天,我在上海郊区的一个宾馆里遇到个女的,她三十岁上下,梳着一个干净利落的抓髻,穿着PRADA的裙子,挎着个香奈尔小包。当时是在电梯上,我觉得她很面熟,我对她说:“白蓝,好久不见。”她从墨镜后面看着我,她看着我,很久之后她说:“你认错人了。”
我笑了笑说:“我大概认错了,我记性不太好。”后来有一个外国男人走过来,很亲切地叫她Lisa,并且吻了她的脸。我看得出来,这是一种礼节性的吻。这种吻在我年轻的时候从未有机会表达过。
她就跟着这个外国男人上了一辆别克商务。
我曾经对她说过,将来我再遇见你,一定会毫不犹豫地喊你的名字,因为有情有义,不能装作从来没认识你。你在河流中看到岸上的我,这种短暂的相遇,你可以认为是一种告白,我在这个世界上无处可去所以又撞见了你。她说,你一个小工人搞得这么伤感干吗。她后来又说,你不会无处可去的,你也不会再遇到我。这些对话我早就忘了,我有时候回忆起它们,觉得这是我血液中的沉渣,也就是血栓,要是堵住脑子就会死掉。
半夜里,我躺在宾馆的床上,中间陆续有几个鸡打电话进来。我敷衍了几句,把电话挂了,然后等着它再次响起。我想着她当年说过的话。一直等到凌晨,电话铃声在一片静默中轻响,我拎起话筒,她在电话那头说:“我退房了,赶飞机回英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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