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想跟黎文政成为敌人,与他相比,在港岛钉库道时见过的“鸳鸯杀手”简直如同幼稚园的娃娃一样弱不禁风。他连杀了三个人,行动路线坚定不移,仿佛敌人是早就摆放得端端正正的靶子,只等他靠近、出刀、格杀,连逃避的机会都没有。
“还有一个,就在车厢里。”当我跨出车子的时候,黎文政打了个手势,向吉普车后面指了指。这辆车就是我们三个一直乘坐的那一部,我记得他曾在拐向疯人镇的那个路口上买过两箱可乐,就丢在车厢角落里。
我走向车尾,突然发现有个瘦小的男人正蜷缩着身子,伏在车厢的一角,手里各抓着一罐可乐。
他的眼神,像是跌进陷阱里的豺狗,不断地闪现着凶悍贪婪的目光。
黎文政走近车子,从那人的脚边捡起一把黑胶柄的老式剃刀,用拇指试了试刀锋,猛然划向那人的右手边。嚓的一声,可乐罐子的底部被齐刷刷地削掉,暗褐色的液体哗的一声泼在车厢里。
“真是一柄好刀,他们三个已经死了,你呢?要死还是要活?”他说的是阿拉伯语。
“活。”男人只答了一个字,手肘一撑,猛的跳起来,但膝盖一软,随即再次跌倒。
“别乱动,那些可乐里添加了最猛烈的麻药,就算是一头成年猎豹喝了它,也会变成一滩烂泥。你,大概就是阿富汗叛军里的头号悍将洛亚上尉吧?据说还得到过本拉登的‘杀人王’金质奖章?”黎文政冷冰冰地盯着对方,剃刀稳稳地捏在右手的拇指、食指之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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