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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0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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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天到了午夜时分,总会有几个超市的员工推着大家熟悉的手推车。上面像小山一样摆放着方便面,面包,茶叶蛋,火腿肠和榨菜—这是我们的宵夜。此时大家都会欢呼一声一拥而上,气氛和谐地吃一碗面—我那时发现的一个小秘密就是,碗装的方便面加上双汇的小香肠再加一包涪陵榨菜,简直是无上的美味。(这样的雅兴简直可以媲美金圣叹,据说此人临被砍头之前还在向儿子布道说他发现的一个秘密是—花生米就着豆腐干吃巨好吃无比。我当时还小,曾经满心期待地试过,结果也没觉得怎样,心想金圣叹的品味真是值得怀疑。)这个时候我喜欢跟和我一起干活的员工聊聊天,他们全都很羞涩,对我的职业好奇而神往,神色间总是带着羡艳。这令我很不好意思,但这也让我们的关系处得很温馨。记得有一个晚上,寒风凛冽呀,我不幸被分配去盘点超市外面露天的仓库,呆到一个小时的时候我可真的有点坚持不住了,两只脚冷得像要掉下来。到了后来我看表的次数简直和眨眼的次数一样频繁,但是时间过得还是那样地缓慢。这个时候我相熟的一位理货员跑了过来,举着一件军大衣,不好意思地说只能找到这一件了,让我凑和一下。我仔细看了一下,借着夜色还是能看出这件大衣差不多和地面一个颜色,但我还是毫不犹豫地穿上了它,因为我觉得这样的情义不能辜负—这也是我一直以来对自己的要求。

一般盘点完毕怎么也得半夜了,我们爬回酒店的时候连基本的个人卫生也不讲了就飞奔上床。当时我们住的那个酒店很乱,都大半夜了还有骚扰电话打过来,一般我会不等对方发出邀请就直接说:“不需要”然后迅速挂上电话。彼时少爷还和我在同一个超市战斗,听到我挂掉电话,常会邪恶地一笑,抱怨我也不先问问价钱。此时我们俩都会大笑,一天的疲惫会缓解一点。还有一次电话铃刚响,少爷就风一样地抄起电话,温柔的问:“请问你需要按摩吗?”对方没说话,估计一时间脑筋转不过来,此时少爷已然把电话挂掉了,我们俩裹住被子狂笑,笑得肠子都快断了。后来我在K记的时候还去过一次西安,路过金花广场的时候我又看到那个小小的酒店,这个时候,我就会想起很多一起走过的日子。

(二)长安有美馔, 何必下扬州

我原来的想法是专门写一记来说说我这几年湖海飘泊吃过的一些好吃的,后来想了想,觉得这样的写法会让人觉得我是个很没有格调的人,所以还是混杂在一起来写吧。

我一共来过西安3次,前两次都是因为出差。第三次是公司组织旅游。每次来心境都有所不同,但每次品尝这里的美食的时候,心境倒是无不同—都是那种很简单的快乐。

西安有几样很好吃的东西,如果有机会造访,一定要知味停车,不应错过。西安的稠酒是很好的。北京有一位美食界的前辈,乃是世家出身的风流公子,一生江湖风月,颇知道一些美食的典故。我曾读过一篇他专门写稠酒的考证文章,珠玉在前,我就不再卖弄了。稠酒就是礼记上说的“为酒为醴”中的“醴”,是一种用酒糟发酵而成的饮品,本身度数很低,喝一坛也不会醉。为了中和酒糟的味道,店家还添了一点桂花,所以西安的大小店铺酒肆,宣传的广告一定是:“桂花稠酒”我第一次喝的时候还不大喝得惯,第二次再去已经喝上了瘾,向客户点了名地要稠酒。北京西单现在还有一家陕西馆,也卖瓶装的稠酒,但是味道比西安的差很多。我喝过一次就不再想喝了。

羊肉泡馍是远近闻名的小吃。(当地人都叫羊肉泡,言下之意泡什么根本无需说明。)我第一次去的时候不识货,只知道找老孙家。老孙家估计早已不复是老孙家的产业了,门面焕然一新,如果刷成红色,很有点肯德基的风貌。与之对应的就是一切全都快餐化和标准化,馍全都不用手掰,改用机器切。还可以买一包一包的速食装。我看到这幅场景就知道这里的泡馍好吃不了,因为西人的快餐本身的加工程序简单,可以标准化操作,贩量销售,大多数情况下没人会指摘这个巨无霸和那个巨无霸味道不同。但是中国的饭食则最忌讳标准化。那一锅浓浓的老汤,却如何装进速食袋的料包?何时下锅,何时抖勺,何时装碗,又怎是一碗白开水就可以交待的?再说那用来泡的馍,为什么一定要用手来掰呢?这里面有个名堂,掰出来馍小指甲盖大小(当然你也可以把馍一掰两半,这里说的是讲究一点的吃法。),形状不规则,才可以把肉汤吸收的更全面,出来的味道也才更香。所以出这个主意把老孙家改头换面的这个人一定缺少脑神经。后来熟悉了这里,才知道真正的羊肉泡馍不能到老孙家、同盛祥这样的大店吃,一定要沿大街穿小巷找那种看上去脏兮兮的小店,如此方可吃到正宗。我听了这话先是愕然,而后释然。因为我想到,我们单位后面那家小饭店的烤鸭确实胜过全聚德,以此类推,我家楼下的那个包子铺里卖的包子,也该比狗不理的好吃才对。这样的悖论不知让这些老字号的创始人听到了作何感想。

刚来西安的时候常常看到卖泡馍的馆子上面书写着葫芦头三个大字,我潜意识里觉得这个不太能接受。据说葫芦头究竟为何物有两种说法,第一种比较血淋淋,说葫芦头其实就是猪大肠,因为其形如葫芦,所以叫做葫芦头。我小时候被家叔骗过一次,品尝过九转大肠的味道,结果差点把自己的肠子都吐出来,以后就对这样的动物内脏一概敬谢不敏。第二种说法人性化一点,传说药王孙思邈来到长安,老人家尝了尝当地的猪大肠泡馍,估计也差点把肠子吐出来,所以皱着眉头把自己的葫芦拿了出来,唤出店家交待一番,说你把我这个葫芦里面的药倒进你的汤锅里吧,起码不这样撞脑门子了。那个店家还算听话,依言行事,味道果然好了很多,后来为了纪念孙爷爷的大德,把自己的产品就唤作葫芦头。我比较能接受后一个说法,但在西安的日子里,一直也没什么勇气来试一试。我第三次到西安的时候是和一帮同事一起去的,在回民街附近的巷子里面乱转的时候发现了一个吃泡馍的小馆儿。如果按照店面越破味道越好这一原则去评判,这个店一定位列长安三甲。我在店里转了半天,也没找到一个比地面干净一点的凳子让我坐下,当时我还曾建议大家可以扎马吃饭,但是这个样子可能有点怪异,几名‍‎‌男‌‎‍男‍‎‌‎‎女‍‎‎‍‌女‌‍‍‎围在桌子的四周,全都扎着四平马步,看上去倒是有点宝芝林众弟子的风采。

还有一种灌汤包子,好像是兄弟二人一起开的买卖,一个叫作贾二,一个叫贾三。据当地人说贾三家的包子卖得要远远好过贾二家的,不知道兄弟两个会不会因为买卖的事情失和。贾三家的包子铺里面挂满了伟人名人的照片,刚走进去还以为进了画廊,不是饭店。说句实话包子不太好吃,我们楼下开了一个包子店叫“蒸功夫”,我每天都去捧场,觉得也比贾三的包子好吃。倒是那里的粥,熬得浓浓的,不加糖也有一种甜香,非常好喝。

另外此地的羊肉串也是极好的,就像我曾说过的,2毛钱一串,吃了好半天,一算账才花了10块钱,这种捡了便宜的想法很可以欺骗自己的心灵,让自己小小的快乐一下。

日期:2008-2-25 22:15:50

(三)灵鹫峰上千尺雪,天山脚下有云霞

在讲述我的新疆见闻之前,我很愿意把另外一个我对西安的独特感受与大家分享。那就是我个人认为这是一个富有文化内涵的城市。判断的理由之一就是,这里的大街上,隔三差五就能看到一个小书店或者一个报刊亭。当然那里面也会卖一些登不了大雅之堂的东西,但至少我还可以同时买到一些登得了大雅之堂的东西。后来跑了山南海北,发现很少有城市设立书店有这样的密集度,而且我发现的规律是,越往南走,书店就越少。到了广州和深圳,呵呵,那可真是。。。当然这里也有不太有格调的地方,比如我刚来西安的时候听说大雁塔附近有亚洲第一的音乐喷泉,于是欣然前往。说实话喷泉很大,场面也很壮观,但是播出来的音乐竟然是《好日子》。这样的格调我就不太能接受,相比之下,北京东方新天地门前也有这样的景观,每周六、日都会有壮观的音乐喷泉,他们播的是柴可夫斯基和巴赫。我不是反对民族音乐,只是觉得那样恢宏的场面,实在不适合民族小调作背景。

对于新疆我原来没什么感性认识,只是记得小的时候(现在也有)家门口常常有新疆的小商贩推车卖一种五颜六色的糖,堆得像小山一样, 看着就不好吃。如果你不幸动了好奇的念头,上前询问,那么马上就要为好奇心付出代价。代价之一就是,你甫一张口,那个歪戴着帽子的小贩就手起刀落砍下一大块糖逼着你买;代价之二是巴掌大小的糖,他也敢开价30元,此时你如想不买,面对着你的就是一把明晃晃的小刀—彼地的英吉沙牌小刀很有名,有名得可以让你不得不买下那块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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