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爬到山腰时,我觉得累极,估计是平日懒散过度,懒神附身;看见山间有人的田舍,居然也有人种着洋紫荆,我莫名的觉得心喜,就和妍妍说:“我们就不下山了吧,想和你在山上过一辈子。”
她在离我两米开外的山石上站住,略高的往下望我,又是那种带点宠溺带点戏谑的微笑:“你又犯什么浑啊?!”我们登山时,因为我懒,搞到10点多才起床出门,这时到达山腰时正是午间时分,冬日的艳阳打在她的身上,不算热辣却很是耀眼,仿佛一瀑金光将她和前面的山路上了更深的颜色。我虽然不会唯心主义觉得她是大神下凡,但有那么一刻,的确是感觉,她和她带我将走去的路都会那么阳光大灿。
是啊,犯浑,我什么时候有想过和一个人一辈子呢,除了我妈;或者说,我什么时候有对一个人这样子呢,我们合住后的生活,是一种化不开的甜腻,是我在这之前从未尝过的鲜。这就是喜欢吧,我喜欢李妍。
她转身过来拉我,我心提在嗓子眼跟她又踉跄爬了一段。那时脑袋并没有出现传统意义的什么小人斗争,一个叫我说喜欢一个叫我说不喜欢之类的,我只是放空,只是头晕耳热,只是自己和自己确认这是不是喜欢。我嘴碎,我欠抽,我没管住自己,我需要找个人商量:“哈,李妍,我好像喜欢你了哈!?"
日期:2011-07-11 01:15: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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