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宗族宗法制度,前面已经讲到过。由于宗族宗法关系的存在,地主阶级不仅在天下多攘之际才突显其力量,其防患于未然的隐形作用才是最关键的。换句话说,重要的不是扑灭造反派,而是防止造反的发生。
宗族,是封建时代社会的基层细胞,依赖宗法来管理族内成员甚至财产,它在很大程度上承担了基层政权的职能,许多社会矛盾都能在宗族内部被消化掉。汉末至魏、晋、南北朝,天下多故,宗族社会滋生出来的门阀士族得到蓬勃发展,绝非偶然。
曹操曾经一度力图打破门阀士族对政治和经济的垄断,结果以失败告终,连曹魏政权也被士族代表司马氏所篡夺。直到公元19世纪,严复还感叹说,中国人与其说是国家公民,不如说“犹然一宗法之民而已矣”。
而秦朝的状况,从前文我们已经知道,人与人之间的宗族宗法纽带,也早被商鞅给扼杀在萌芽之中。
统一前后的秦,由于国有制经济的全面发展,"并不存在什么新兴地主阶级"②, 更没有私营工商阶级。那时没有地主,没有奸商,没有阶级剥削和压迫。可怜的是,这样的政权不但得不到一个地主阶级的支持,而且统一过程中失去土地的六国地主还成为颠覆它的主谋之一。
反秦起义中齐国的复辟者田儋和其堂弟田荣,就是在统一后失去土地的地主残余份子。而且短短十余年时间,原有的宗族隶属关系并没来得及完全消释,田氏兄弟的武装,核心成员就来自于他们的宗族,甚至奴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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