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相信,很多人都会和我一样认同一句话——情能见血封喉。
接下来我要说的故事,全部都会是化名,城市也都是假的,但是我唯一能承诺的,那就是真实。
因为在伤口上撒盐的那种颤抖的感觉,我已经习惯了。
故事中的我叫林茜,是一个见不得光的情妇。
曾经懵懂的我,对情妇这个词觉得恶心,觉得下贱,可是,我却做了自己最讨厌的那种人。
我觉得自己可笑又可悲。
今年是我做他情妇的第四年,我今年二十四岁,那个男人大我十岁,是一个结婚七年的男人。
我来自一个江南的小镇,父母早年离婚后,父亲从此对我们不闻不问,我和母亲相依为命。
四年前,我和高中时就在一起的男朋友罗明来到这个城市,我们牵着手走进校园,我当时还天真的以为,他会牵着我的手走进来,也会牵着我的手走下去,一直到老。
现在想来,真的是很傻,很天真。
我惊叹城市真好,也羡慕这样的生活,我从小到大都没有离开过那个小镇,这里对我来说,简直就是天堂,我想在这个城市留下来。
我上大学的学费是我妈腆着脸皮借遍了所有的亲戚才凑齐的,交完学费后,我的身上只剩下不到四百块钱。
这点钱我要挨到过年的时候,还要把车票钱先留下。
我手放在口袋里捏着那已经被我捏的皱的不像样的五十块钱,站在食堂门口犹豫不定,最终我转身准备回宿舍,等过一会去买两个馒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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