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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6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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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的第二步希特勒需要解散国会,重新大选。在大选进行的过程中,希特勒将利用现在自己已经掌握的权力来打击其它党派的竞选活动,为纳粹党的选举服务。只要纳粹党在其它对手被打压的情况下,获得国会中的半数以上席位,那么纳粹党将获得合法的更广泛的权力。有了这个权力,希特勒就会下手一个接着一个地剪除他的所有对手。

日期:2013-03-20 18:10:00

按照希特勒的设想,他要剪除的对手按照这个顺序来排列,

第一,干掉德国***。希特勒认为德国***是苏联派在德国的代言组织,这个党的信念受到右派和中间派的广泛厌恶,打击德国***符合其它政党的利益。

第二,干掉社会民主党。希特勒认为社会民主党信奉马克思主义,其主张的共和主义在德国没有市场,打击社会民主党会受到右派政党的支持。

第三,干掉资产阶级政党。希特勒认为资产阶级政党就是一帮有产阶级构成的集团,有产阶级过的都是相对较为富足的生活,故而他们较为爱惜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只要自己发动冲锋队对这些政党负责人发起死亡威胁,这些政党必然土崩瓦解,消弭于无形。

第四,干掉右派政党。希特勒认为右派政党中只需要纳粹党留下就可以了,其他的右派政党都必须被取缔掉。至于取缔过程中右派政党会不会发动反扑的问题,希特勒也考虑过,希特勒认为没有那个可能性,因为等到前面三种类型的政党全部被消灭了,那些剩下的右派政党就孤掌难鸣了,到时候自己让手下们拿着枪抵在那些政党领导人的脑门子上,看他们投降不投降。

按希特勒的设想,德国的政党在经过充分的清洗之后,最终得到这样的结果:“千山鸟飞绝,万径人踪灭”,德国只剩下了纳粹党。而纳粹党将在自己的带领下对德国实施独裁统治。

希特勒的计划已然制定好了,接下来就是按部就班地干了!按照程序,希特勒打算先解散国会。

由于前面的总理利用总统的权力解散了国会好几次,这一次自然也不会存在太大的问题。希特勒先做通了巴本的工作,随后在巴本的倡议下,兴登堡签发了解散国会的命令。

根据总统令,国会被解散,新的国会选举被定于1933年3月5日举行。

从国会解散到新的选举之间还有一些时间,希特勒打算充分利用这些时间,再运用他掌握的公共权力在全国范围内对他的左派对手们发起进攻。

在德国各地,纳粹党对左派分子们发起的进攻行动中,戈林任职内务部长的普鲁士是闹的最凶的。话说自从戈林做了普鲁士内务部长以后,他就立即动手把内务部中不听自己话的人全部给轰走了,随后戈林用自己的手下接替了被赶走的那些人的职务。

待得戈林完全把普鲁士的警察机构捏在了自己手里,戈林下达了一个富有攻击性的命令:“小的们,你们在对付共产主义恐怖分子的时候,不需要想的太多,你们要毫不犹豫地使用你们的左轮手枪。就算你们打死了一些危害国家安全的共产主义暴徒,那也没什么大不了的,我会帮你们把黑锅背起来。但是,如果你们在对付共产主义暴徒时胆敢不尽力,我会毫不留情地处罚你们。”

警官们得到了这样的命令意味着什么呢?意味着这些警察对付左派分子时可以随意开枪射击。

只不过,警官们得到了这个命令却也不敢乱用,因为工人是很团结的,人家搞罢工之类的活动时,动辄就是上万人参加,且工人们还带着不少武器,就凭那么几个警察哪里敢开枪对工人射击呢!

一般而言,如果人数少于工人的警察敢开枪射击工人,不消几分钟,这些警察就会去天国报到。

这种警察少,左派分子多的现实,戈林还是知道的。对于如何解决这个问题,戈林自然有他的方案。

戈林征召了5万名冲锋队队员、党卫队队员和钢盔队队员来当“辅助警察”,这些辅助警察只需要佩戴上白色的袖章就可以加入警察部队去执法。

这些平时跟左派分子厮杀已久的政治步兵加入了警察部队以后,立马就跟警察们一道对社会民主党和德国***发起了进攻,大街上到处是警察和辅助警察追杀左派分子的场景。

这种暴力进攻的场景无疑给一些选民留下了这样的印象:国际控制在一些暴徒的手上,法律完全无法约束他们,我们要想保住自己的小命,说不得还是得支持这些暴徒才行。

日期:2013-03-21 08:43:04

就这样社会民主党和德国***被警察们压地死死的,他们的宣传被破坏,他们的集会被破坏,他们游行被破坏。当他们中的少数激进分子出于愤怒而攻击警察时,警察们立即用密集的火力回击,随后警察们就会乘机抓捕一些左派的骨干分子进行虐待,甚至杀害。

当1933年2月27日夜晚,德国国会失火,一些证据显示“国会纵火案”是***所为时,德国的左派,尤其是德国***更是受到了毁灭性的打击。

好,到这儿为止,先让我们转移视线,一起来看这件闻名世界的“国会纵火案”是怎么回事。

提起1933年2月27日晚上发生的“国会纵火案”,很多人都说那是一个密案,据说至今史学界尚无定论究竟谁才是主谋。对于这个史学界都无法侦破的案子,本人倒是想分析一下这件案子的主谋到底是谁。

本人用以分析案子的方法是从我国的侦探剧中学的,我国无数的侦探剧告诉了我们一个道理:破案跟作诗一样,一定要反复不停地推敲才行的。

一般来说,在分析案件之前,我们一定要先观察现场,还原场景才对。

既然程序如此,那本人就先来还原现场:根据纳粹党提供的情况,一个名叫范.德.吕伯的荷兰***员,一个精神错乱且有纵火前科的荷兰***员,受了德国***几个领导的指使,带着引火材料去一把火把国会大厦给烧了。放完了火之后,这个纵火犯在离犯罪现场没多远的地方被抓了。由于这个人是***员,又是纵火犯,于是纳粹党认定这个人就是放火烧了国会大厦的人。

对于这个解释,我们来分析一下。

首先我想说,如果我是德共领导,我想策划一次纵火案,我会这么干(最‍‎‌‎‍腹‎‍‌‌黑‍‎‌‎‍版的):我会选一个干练的精明手下,告诉他我们要把国会给烧了,然后我让我的手下去挑个手脚利索的人(最好是右派的人),使点银子让他去烧国会,待得那个人烧国会烧的正爽的时候,我派几个卧底的警察(这个肯定有),突然对着那人吼上一嗓子:贼人,安敢烧我国会邪。那个人必然小吃一惊,拔腿飞跑,我的人尾随狂追,吸引观众,随后拔枪射击,将此人击毙于枪下。

随后调查的时候,我们一口咬定这件事是右派干的,我们以此为借口攻击右派公然藐视宪法,一把火烧了国家的象征——国会,真正是叔可忍婶不可忍,我们要求整死那帮丧心病狂的右派。

看吧,真正的阴谋是这么干的。而且如果我是德国***的领导人,如果我真的要放火烧了国家的公共建筑物,我绝不会犯以下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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