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可蔓看在庄君凡的面子上,专门给我们留了离舞台最近的位置,并且特准了我们可以上舞台去唱歌。
同学们顿时欢呼雀跃,欲欲跃试,一展自己的歌喉。
同学们之中,第一个上台的,自然是焦苏苏,她为人清高自大,这种风头,绝不会让给别人,她一曲节奏感超强的《改变自己》将全场的情绪带动了起来。
我无心上去唱歌,一个人安静的坐在边上看同学们疯癫玩笑。
玲珊,因为不肯落后焦苏苏,第二个上台去演唱,英文歌是她的强项,所以她唱了Pitbull的《timber》,顿时嗨翻了现场。
接着,又有两三个同学上去唱了自己拿手的歌,有人起哄,让庄君凡上去唱。
不论实力和经验,庄君凡肯定都是我们同学中最为出色的,见大家如此热情的邀请,庄君凡大方的站了起来,酒吧里响起一阵欢呼声。
他大步踏上了舞台,对后面的乐队说了一个歌名。
另一个天堂……这是一首男女合唱!
我看见焦苏苏刚要自告奋勇的准备要担任女声,玲珊快速站了起来,响亮的喊了我的名字:“小仙,你都还没唱过歌呢,这歌你不是唱得很好吗?你快去啊!”
随着玲珊的推荐,所有的目光聚集到我身上,我当然不想上去,连忙摇头。“不不不,我不唱。”
可庄君凡竟然站在台上拿着话筒,也喊了我的名字:“小仙!”
这一下,不光同学们注意到我了,全酒吧的人都注意到我了,我再推迟,显然太不近人情了,只能厚着头皮,站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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