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岁,我回到了老家,在县城和我朋友开了一家饭店,然后合租了一套三室一厅的楼房,现在就算是彻底安顿下来了吧,毕竟这么多年的漂泊,我终究是厌倦了,就想过安逸的生活,这么平平淡淡的,其实也挺好。
至于婚姻,家里人已经催到我连电话都不敢接的地步了,我们那里的人结婚比较早,跟我这么大的人家孩子都好几岁了,但我一点也不急。
就这么很安逸的过了一年,转眼我就二十七了,这时候饭店也赚了钱,我跟我朋友算是有了点资产吧,于是我们就直接把那套楼房给买了下来。
日期:2014-09-18 20:59:15
我这朋友跟我一样,也在外面混了好多年,什么事都看得比较开开,他的名字叫孟海波,是一个矮矮胖胖的男生,所以我们都叫他菠萝,估计只有菠萝,我才敢和他合伙开店,合伙买楼房,因为我信得过他,他也信得过我。
站在阳台上,我再次掏出挂在脖子上的那个麒麟木雕,陪伴了我二十年的护生符,已经被我磨得有些发亮。
我已经二十七了,距离七岁那年,刚好过去了二十年,虽然在社会上这么多年,我对于迷信的事情都看淡了,但当年我爷爷和老鬼爷爷的对话,我一直都记得,记得清清楚楚。
电话响了,我掏出手机一看,又是我妈打来的,犹豫了一下,我还是按下了接听键,其实做这一个动作真的要很大的勇气,因为接通电话,预示着我又要听我妈的一番唠叨,稳稳的给我介绍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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