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听人说过,进监狱的头一天,老犯人都会给新犯人上菜,也就是教规矩。他们会事先罗列出一张菜单,上面有很多种菜名,比如鸡大腿,鸡翅膀什么的,拉皮筋就是其中一道,而且也是其中最折磨人的。先是把脚漏出来,找一条尼龙绳绕在脚趾上,两只手扯着尼龙绳的两端,就像锯木头一样来回拉扯。
别看是尼龙绳,就算是真木头都能锯开,更不用说是血肉了;拉不了几下就会皮开肉绽,尼龙绳深深地陷在脚趾缝里,那感觉简直是爽呆了!
看到我的反应,黑皮一笑:“看样子是听说过,怎么样,要试试不?”
我连连摇头:“警察叔叔,今天的事儿纯属意外。”
“呵呵,我不管是不是意外,我就问问你,你知不知道你犯什么事儿了。”
“什么事?”
黑皮站直身体,点了根烟:“恶意伤人、致人重伤、擅闯民宅、绑架,这些罪加在一起,够你蹲个二十年大牢得了。另外有一点,你打伤的那名业主可不简单。”
“怎么个不简单法?”我有点茫然。
黑皮猛抽了一口烟,吞云吐雾道:“一来他家很有钱,二来他有个亲戚在市政厅当官,他就是想告你,让你多蹲十年八年的。”
二十年,再加十年八年,那就是三十年;等我再出来的时候,那可真是少年不知精可贵,老来对比空流泪了。
我想要起身解释,结果还未开口,黑皮就抢先道:“不过事也不是一点转机都没有,不过你得花钱。只要把钱花到位,我们可以让你受标准刑法。毕竟国外都有用钱买命一说,咱也得与时俱进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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