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市公丨安丨局送来的消息,你打的那个人涉嫌故意杀人,已经被市局刑警给押走了,小伙子,这件事里你最起码得是见义勇为。”
我大吃一惊道:“那人去宾馆真是为了杀人的?”
“目前所得到的信息只有这么点,具体情况要等审讯嫌疑犯之后才能知道了,但可以肯定他绝对杀人了,你说的那个女孩子找到了,讯息就是她提供的,凶手是女孩的男朋友,他并不知道女孩背着他在外**,但最近检查身体发现自己得上了艾滋病,于是暗中调查女友之后得知了其中缘由,他去宾馆就是为了杀人发泄的。”
“这么说昨天晚上他是尾随女孩进宾馆了,否则他不可能知道女孩具体所在的房间?”我惊诧到了极点。
“你说的没错,他事先混进了宾馆,冒充工作人员,一直监视着女孩进入的房间,据他说女孩当晚一共进了三个人的房间,一人拒绝,一人容留女孩洗澡,但他确定两人没有发生交易,因为女孩从房间里出去后骂了那人是个变态,对女人不感兴趣,死的那个是嫖宿的嫖客,男孩深夜潜入房间里把嫖客给割喉了。”
听了这话我真是满脑袋流汗啊,我得亏是被拦了,否则说不定就把那姑娘给推到了。
换而言之在她进入我房间之后我连续遭遇了两次生死时刻,如果“**入脑”要么是被传染上艾滋病,或者是被人杀死。
我都蒙了,就这短短一天的时间,“那位大姐”救了我几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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