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早一点知道顾晚对他的意义是什么,或许,就没有后面那么多的事。
他居然会让他的女人去曾煜身边当间谍,收集他的犯罪证据,到头来,却是肉包子打狗一去不回。
他永远都没办法忘记顾晚和他说结束了时的决绝。
那时候,他还没感觉到,他总认为,他和顾晚三年的感情,他对她那般的好,她总会回来的。
他等着,却不想,让她越走越远了。
看到她和曾煜在一起,甚至玩起车震,他真的想开枪打死她,断了自己的心痛。
但是,那也只是想,他做不到。
当曾煜开枪打死了阿六,她来找他。
那时候,他才意识到,她不属于他了。
那么善良,温柔的她,竟然会包庇一个杀人犯。
他想,那才是爱吧。
对她,即使曾经她有做过多少轰动的事,为了他差点不要命,但那都只是感激,远远比不上她对曾煜的情。
爱到宁愿摧毁自己的世界观,也在所不惜。
他忽然想到了在香港的那个晚上。
他是条子,也是三爷和曾煜眼里最不受欢迎的人。
在政界以及道上没办法奈他何,这两个人就把目光放在顾晚的身上,羞辱她的同时,也是在羞辱他。
而是她的唇有些红肿,曾煜说,他被一只野猫咬了,他又怎么会不清楚呢?只是不点破。
但他相信顾晚,她对他从未有过背叛。但当时,他选择恍若未闻,不是他不保护他的女人。
他记得顾晚说的话,包括每一个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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