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是这个味儿!倍儿爽!
无视闵学抽抽的嘴角,包子默举了举大拇指,打算继续鸠占鹊巢,却忽的看到一旁汪鹏举的异动。
包子默筷子稍缓,好问道,“汪公子,你瞅着一矿泉水瓶干啥?那面难道还有朵花儿不成?”
汪鹏举没理会包子默的调侃,伸手一碰矿泉水瓶,本没盖的瓶盖应声而落,露出...一个唇印?
没错了,透明的瓶口边缘,清晰的印着一片红色印记。
只要稍有生活常识,都知道这是怎么留下的,口红!
万年单身狗家,居然出现了口红印记?世纪闻啊!
包子默都顾不吃面了,筷子一扔,挤眉弄眼凑前道,“师弟,看来你这是要脱离族群啊?”
脱离尼妹啊,这不是米总刚才喝过留下的矿泉水瓶吗?
闵学完全不觉得有解释的必要,然而架不住汪鹏举下一步的动作,只见这厮居然拿起那瓶子,凑到近前闻了闻!
卧槽,这画面怎么看都有点猥琐呐!汪鹏举什么时候还有这爱好了?
“Serge Lutens。”汪鹏举动作微顿,很是肯定的来了一句。
啥玩意儿?
这幅专家级精英的面孔一摆出,把闵学和包子默唬的一愣,完全忘记了刚才那略显猥琐的画面。
汪鹏举一手举瓶,一手扶桌,流利的吐出一段介绍。
“Serge Lutens,口红的黄金贵族!特点是又小又贵,一支的价格等于五支chanel,但不可否认的是,它是世界最好用的口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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