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琦贵这回带杨萍去的是另一个小县城。这个小县城濒临一淡水湖,所以盛产珍珠,因而来这个小县城的女人,总会带一串珍珠项链回去。
那个年代正是珍珠项链比较流行的年代。
这个小县城在饮食方面也小有名气,最有名气的是各种狗肉的吃法。什么白切狗肉,红烧狗爪,甚是受人喜爱。一条狗也就四个狗爪,不知道哪来的那么多狗爪。
所以到了这个小县城,薛琦贵带杨萍首先便进了一家狗肉馆。
“你不是答应先陪我逛街的吗?这里的珍珠项链很有名的。”杨萍挽着薛琦贵的手臂。
这一点,薛琦贵很是受用。对一个年近五十的中年男人来说,拥有一个比自己小近二十岁的情人,那真是一件颇为自豪的事情。
尤其这事情在亲戚朋友以及同事间都不能显摆,只有在陌生的世界里才名正言顺,现在来到了这个世界,就正好可以加以炫耀。
薛琦贵很在乎这种感觉。
杨萍挽着自己的手臂,贴得那么紧,稍谙世事的都看的出两个人是什么关系。薛琦贵不是不知道,那街上向他投来鄙夷的目光的人,其实更多的是羡慕。
世上有很多这种人,吃不到葡萄便说葡萄酸。
“这不是肚子饿了吗?”薛琦贵把帽檐往下拉了拉(怕有人认出来,薛琦贵到了小县城便戴了顶帽子),“吃好了就陪你去买。你要多贵的都可以。”
“你可要说话算话。”杨萍开心地抬眼看了薛琦贵一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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