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在做品牌营销行业的哥们说广告界有点接近黑帮,广告人总是带点“不做广告人就做总统”的莫名其妙的骄傲,如果在某个广告圈的周末聚会上,你声称自己来自某个著名4公司,听者脸上绝对会露出了仰慕,然后说到“某日我曾经拜访过这家4……”然而,广告人又满腹幽怨地把自己挖苦为“秦寿不如”,可是近,广告人的世界就是冰火两重天!广告界有点接近黑帮,比如说帮派林立,广告人见面先报山头,“来自4或(地方广告公司)?”,如果是或小公司做的,好比是混在勒索猪肉佬为生的小社团,简直不敢亮招牌,而4就是这个社会的老大,所有混在这个江湖的人,无不以在4呆过为骄傲,而且每个帮派之间都互相瞧不起。说比喻为黑帮不为过,因为还有几个特点,第1是靠收保护费过日子,这个和广告公司收月费也很相近(但永远别把收保护费的人当作真能保护你的人),第2是每个帮派都有黑话,所以广告公司都喜欢发明了自己的广告或品牌语言,从“360度品牌管家”“蝴蝶模式”“品牌轮盘”“品牌未来”到什么“品牌”……
最有意思的是不同广告公司的语言绝对不同(如果一样那简直是耻辱),以表明自己的理解和自己的广告创意一样,是与众不同的结果你仔细一分析,原来多数都是抄点(菲利普科特勒博士生于1931年,是现代营销的集大成者,被誉为“现代营销之父)他老人家书里的基础概念,再加上点事后诸葛亮的总结,搅成一个所谓的品牌模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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