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喜是个油盐不进的怪人,比如说,但凡他经受的案子,都喜欢一点点查访追问,按照规程来,而不是像唐浅手下的狱吏令史一般,不管三七二十一,先将案犯痛打一顿,逼其交代……
这起牵连甚广的“内间案“也一样,斗然已经被拘押在狱中,并由几名令史进行了数次审问,但此人却一直三缄其口,不肯回答任何问题……
“用刑罢!”
唐浅失去了耐心,对狱曹提出了自己的要求。
“鞭笞一顿,这养尊处优的楚国县公定然什么都招了!”
喜却反对道:“《秦律》有言,能据供词追问,不用拷掠而明案的是上策,用考掠而得案情的是下乘手段,这才是第一次审理,尚未到三次之期,何必用刑?”
唐浅面色不豫:“郡尉下令,此案要抓紧时间彻查,若是耽搁了,让楚国内间泄露更多机密,该如何是好?”
喜却摇头:“斗然已被俘大半年,与近日的行刺案并无直接关联,与其有联络的若敖氏旧臣也不一定是内间,故斗然并非是嫌犯,而是证人。《秦律》中,对案犯用刑都是下策,更何况对证人用刑?再者,鞭笞被俘的楚国县公,此事传出去可不好听,贼曹掾且耐心些,容我慢慢审理追问……”
“耐心?郡尉可未给你最后期限,你自然不必急!”
眼看二人开始争论起来,黑夫连忙过来劝解,最终唐浅和喜达成妥协,再让喜尝试一番,若明日依然什么都问不出来,再向郡丞请求批准用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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