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头顶高远的山峰,太阳大概到了十点钟样子,侏儒野人要从部落赶来交易,怎么也得过了晌午。利用这段时间,我拎起板斧,将巨鲶大卸八十块儿,然后搬进大厅。
靠天吃饭就是不行,太阳的光线几乎是挤下山涧,别说曝晒食物,就是晾件儿女人的内衣裤袜,恐怕都得两三天才干。我给了池春一把匕首,便于她切肉烘烤。她指挥着女人们,开始忙碌起来,这忙碌里多了欢笑,丰衣足食最哄女人心。
巨鲶的鱼肠子,给白膏般的肉层包着,五颜六色,腥臭无比,掏出来的一大堆,看上去比鱼肚还大。剖开的鱼胃里,竟有个半消化的侏儒野人,裹粘着一坨惨白浆液。
野人漆黑的面部,已被胃酸腐蚀的紫青,仿佛刚喝一大口鲜血,含在嘴里忍笑,直憋到从眼睛、鼻子、嘴角流出来,缓解咽不下吐不出的痛苦。
窒息死亡的侏儒野人,脖子上挂一根草绳,无独有偶,坠头正是一颗璀璨耀眼的颗粒。不过,宝石个头儿不大,看他也不过是部落中稀松平常的一只。它可能是随昨天的伐队儿赶来时,半路给巨鲶拱下筏吞掉的。
我警惕的环视下四周,见远处没有侏儒野人的影子,便将小野人绑上金属重物,坠入深深河底。再有巨鲶吞吃掉他,就要看鱼的胃动力够不够强大了。
鱼腹中的野人,虽然非我所杀,可被侏儒部落看到,辩解的风险很大。他们会立即把我确定为敌人,用小短弓乱射,交换宝石也要泡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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