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昂有些诧异地看了一眼秦璐的背影,也没有多想。他直接去了附近的文教店,买了一沓信纸、一支最小号的毛笔和一个调色盘。
“小伙子,颜料和墨水不要吗?”老板见他光买笔不买颜料或者墨水,十分奇怪地问道。
白昂摇摇头,说道:“不用,墨水我有。”
出了文教店,白昂找了个僻静的地方,把纸笔和调色盘放在一个较高的石台上,从裤子口袋里摸出了随身携带的小刀来。他拿着刀,在自己左手的食指上一划,顿时,鲜红的血液像细细地溪流一样,潺潺地流了出来。白昂把自己的血滴入调色盘,开始用毛笔蘸着写起信来……
“小冤家,我不知道你什么时候能收到这封信,也不知道你会以什么样的心情来读它。也许你看到的时候,从我的心脏流淌到指尖又被当做墨水写在这封信上的我的血,已经黯淡干涸,看不出原本鲜红的颜色了。不过,我要你知道,这封信是我泣血而书,字字句句都是真心。我爱你,并将永远爱你。我从来没有背叛过你,并将永远不会背叛你。如果你对我有什么误会,对王馨宁的死有什么疑问,可以当面问我,我会给你一个合理的解释。求你,不要离开,这是我此生唯一所求。见信速回,你的白痴。”
白昂草草写完,简单地包扎了一下食指的伤口,强忍着失血而产生的眩晕感觉把信纸装入信封,把毛笔和调色盘都扔进了垃圾桶。然后,他到旁边的肯德基点了杯可乐,坐着等待中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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