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办的挺细心,拷贝起来,留作证据!”刘所说完,看亦珩,面色忽变,说,“齐所的牺牲你有责任,一位明天就退休的老干警,单独和凶犯搏斗,你哪去了?这事儿你先写份检查,等事情调查清楚了再作处理!”
“是!领导!”亦珩胆颤回应。
亦珩做不了丨警丨察,谈何给齐所报仇?谈何破狼杀?狼杀在节骨眼上出现,抢在他的前头杀了羊倌,好多细节和真相就没了,如果有,得费多大周折啊,这个该死的狼杀!
刘所自责地说:“哎,都怪我那天夜里不该让齐所跟你走啊,明知要退休了,我非要派他出警,失职啊!”
亦珩说:“都怪我怕蛇,不敢上蛇山,所以……”
“丨警丨察有什么不敢的?要不你就别当丨警丨察!”刘所突然大声说,说完,低头,自语,“哎,看来退休日改成追悼会日了,让我怎么和领导交代?怎么和家属交代?虽说做丨警丨察的难免牺牲,可是……你们年轻人不懂啊!”
“报告!勘验完毕!”一技术警员过来,敬礼道。
“有什么发现没有?”刘所问。
“报告所长,在凶手腰带头上发现血迹摩擦痕迹,初步断定是齐所留下的,因齐所抓死把,手是隆空的,手心的下侧留下了血写的‘大”字,很清晰,但靠大拇指部位的字迹,由于皮带的摩擦,能隐约看清一小部分字迹,不过没关系,以我们现代的技术手段,很快就电脑复原全部字体,皮带上的血迹,还有待于我们进行DNA鉴定,另外罪犯的死因,初步定性为野狼所杀,在尸体旁和尸体附近没有发现人的脚印和有关人的踪迹,当然这要感谢亦珩安排的好,他们没有破坏现场,他们走进尸体的印记是清晰可查的,错开了死亡时间,重要的是我们在尸体旁发现了狼毛,狼毛沾在了流出的肠子上,小树梢挂了一撮毛,附近和路边都有狼蹄印,追过去一段,发现了狼来和去的蹄印,是雨天留下了这些线索,报告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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