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什么都不会做,尽管身手和经验仍然出众,但这些本事显然适应不了这个时代。我想了一段时间,然后找一些河滩的特产出来卖,很小的生意,赚不到什么钱,只是能养活苗玉。我一直所渴望的生活其实是枯燥的,每天招呼生意,买菜做饭,洗洗涮涮,可是这种枯燥里,有我希望的那份真实。
在这个小城里,我和苗玉生活了半年,我知道金大少和弥勒都在什么地方,但我没有找过他们。事情已经结束了,他们都过了自己的日子,我不想打扰他们。可这并不代表遗忘,在我的定义里,我不会轻易去搅扰我的兄弟,不过当他们有事需要我的时候,我会第一时间赶到。
这时候正巧是阳历年,弥勒捎来话,他要和唐敏结婚了,那个年代的人还很保守,结婚对于一个人来说,一辈子可能只有一次,所以我丢下手里的小买卖,带着苗玉悄然回到大河滩。婚宴不热闹,来参加的都是七门里的人。我不善饮酒,但在这个场合下,我忍不住一杯接着一杯。
弥勒有了归宿,成家立业,我该替他感到高兴。望着弥勒憨厚的笑脸,还有因为阴火灼伤而常年不长头发的脑袋,我百感交集,我已经不是一个善于用语言表情来表达感情的人,能做的,只是一杯一杯的喝酒。
我能看到弥勒身上大大小小的旧伤,我清楚的记得,这一处伤,是他在什么地方因为做什么而留下的,全身上下几十道伤疤,密密麻麻。弥勒好像已经忘却了,红光满面,而我却怎么也忘不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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