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后,郑方义一行人出门的时候,到底还是又拖上了几个小尾巴。
除了来得最早的应昂和朱海亮之外,后边儿又来了两个人,丘利安和徐兴宁。
这几个人,也正是之前秦慕童给郑方义写信说要来县城找份临时工作的时候,郑方义叫到自己家里谈事儿的那几人。
他们也是郑方义最好的朋友。
要不然的话,应昂也不敢先斩后奏,把这几人给叫过来了。
几个人性格各异,不过都属于开朗型,只是有的略显跳脱,有的要更成熟稳重一些而已。
但不管这几人看起来是比郑方义年纪大还是小,他们都隐隐以郑方义为尊。
郑方义,显然是这个小团体中的大哥。
秦慕童跟着几人走在路上的时候,听这几人说话,他们竟然都叫郑方义一声方义哥。
而且抛开称呼,就看他们说话时的语气、态度什么的,这些人也明显比郑方义矮了一截似的。
这可真是奇了。
原来郑方义竟然这么有人格魅力的吗?
男人想要别的男人对自己服气,那可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秦慕童想起以前在村儿里的时候,和郑方义交好的陈明等人,也都是把他叫哥。
这么看来,郑方义好像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隐隐成为一个社交达人了。
她怎么以前没注意到这一点儿呢?
郑方义将几人带到了一个小饭馆里,他们几个和老板都很熟络,显然是经常到这里聚餐吃饭的。
“童童妹子,你有什么想吃的,尽管点!”应昂殷勤的道,“方义哥都说了,今儿这顿他请客,你可千万别跟他客气,咱们今儿就是吃大户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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