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理就这么简单,此后高成仿佛打开了话匣,也不顾忌这里是刑部大殿:“俺家里穷,也没什么能力,只会养养蜈蜂,这东西没人要,就出一点蜜拿去卖,养一个家已经不容易,咬着牙过日子,只想传宗接代。”
“可惜三儿是个女娃,养两个娃日子实在过不去,只能弃了。”
“半年前有一支商队来了俺们村,听上头的贵族老爷说,朝歌西园有人养殖蜈蚣,俺寻思着蜈蜂肯定也有人要,便来了朝歌。”
“果不其然,俺在朝歌赚了不少钱,还有医学院专门收这些。”
“有钱了,俺就想三儿了,要不是真的过不了,谁舍得自己的骨肉?”
“俺一直找,一直找,约莫半个月之前,看见三儿披甲带胄,上了战场,还去皇宫里平了叛乱,是个女将军哩!”
“俺不敢相认,三儿也认不出俺,俺不是她的爹,也不配,她的爹是朝歌,是纣王,是让她活下来成为将军的一切。”
“可俺总得做点什么,是俺欠她的。”
高成回忆着,二十三年,过得真快。
一眨眼,三岁的女儿已经成了个妇好一样的女将军,英姿飒爽,声名远扬。
他又像梦呓一样:“刚生出来发现是女娃的时候,俺就很后悔,三儿哇哇大哭的样子,好像也不太喜欢我,脸上是皱巴巴的,有点丑。”
“男娃丢在草丛里就能长大,等到稍大些,能帮着拿网兜,拿木桶,打渔捕鸟都能搭把手,再大些还能一同干活,有劲儿,往后娶妻生子,还能延续祖宗的香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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