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子是你的,你就拿着吧,薛小姐又给我了。”
青璃要回平阳,不会在溧水城长期逗留,这次出行,还是提前请示了婆婆文氏,得到认可,她已经嫁人,是淳于家的媳妇,所以以后和尼玛想见的机会少之又少,或许等她再次来,尼玛已经成亲,搬离了那个小院。
“那你也留着,我觉得你应该会先嫁出去,这个银子就当作嫁妆吧,我听说溧水城的姑娘都有嫁妆。”
尼玛一直坚持,不肯有半分动摇,青璃只好推拒,两个人站在街道中间你来我往。
“这个姑娘看身段不错,就她吧!”
突然,从街角处冲出来一群大秦的官差,吓了尼玛一跳,荷包都惊得掉到了地上,尼玛正要地头去捡起来,被其中一个官差抢先,他露出一个奸猾的笑,“好啊,都说异族女子平日最喜欢偷鸡摸狗,看看,这就是证据!”
“是啊,这么精致的荷包,不是偷的难道还是她们自己的?啧啧,一百两,这是偷了一个大主顾啊!”
官差们停下脚步,把青璃和尼玛包围在其中,其中一个人逼近,对着青璃道,“把头巾摘下来,让大爷看看你的脸,万一你长相不错,那就有福气了,跟大爷回去,做咱们知府大人的十三房小妾,富贵荣华,享不尽啊!”
官差对青璃步步逼近,尼玛直接急了,她顾不得自己被诬陷,快速地挡在青璃面前,大声辩解道,“官差大老爷,我们异族虽然有抢亲这样的习俗,可从来不给人做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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