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现实很明显,76人队在原来的组织后卫斯诺跑到骑士队后,他们在一号位的位置上已经出现了极大的空缺空间,而曾在新秀赛季就打过组织后卫这个位置的艾弗森无疑是最好的选择。
还记得当年艾弗森曾在这个位置上创下了新秀最高的单季平均最高的7.5次助攻吗?但可能是当时艾弗森的得分能力实在太突出了,他曾经创下连续五场比赛的得分都超过40的惊人纪录,加上年少气盛般的少不经事,所以他一直对得分后卫的位置垂涎欲滴,后来他甚至和二号位的球队头号明星斯塔克豪斯明争暗斗了好长一段时间。
当时喜欢耍小聪明的艾弗森,所以给联盟中的很多人留下自私的不好印象根源就在于,他身为组织后卫,却更喜欢冲锋陷阵。而每次当他发觉前无去路时,他也要尽量消耗时间,然后在几乎最后读秒时才肯把皮球传给等待多时的斯塔克豪斯。
很明显,斯塔克豪斯就算有通天的本事,也很难在最后两三秒内马上投篮得分。所以因为这个,两人的积怨越来越深,到了97年,76人队的管理层终于遂从艾弗森的心意,把原来球队中的老大斯塔克豪斯交换到了底特律。
自此之后,艾弗森就顺理成章地打上了得分后卫的位置。但事实证明,这并不是一个明智的选择,九年来,虽然艾弗森的个人得分能力一直居高不下,还次夺得了联盟中的得分王,但他们的最高成就也不过是在01年杀进了NBA总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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