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那天晚上表现得好,他所展示出的控球技巧绝不逊于绰号“手枪”的马拉维奇,视野开阔传球精妙与斯托克顿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而且还是不是来个三分线外几米位置的远程大炮,令伯德都相形见拙。
但是当事情一旦不顺的时候,他的判断力充其量也就是低级联赛的水平,防守水平更是没法提,这位就是灰熊的“白巧克力”威廉姆森,他身上的日文纹身已经说明了一切:他的风格就是—疯狂。
新科扣篮王卡特也许是NBA球迷中的最爱,不过威廉姆森才是联盟最高层中所希望的新世纪球风的代表,长久以来,球员都过分的以自我为中心,在场上都一心只想表演充满个人秀的扣篮而不重视团队观念,威廉姆森则是一名不但有华丽的个人技巧而又能兼顾团队观念的球员。
威廉姆森进入NBA的路途相当的与众不同,这对于什么都与众不同的他来说并不算什么特别的事。
威廉姆森读过两所大学,当了总共四年的大学生,却只打了两年的正式的NCAA比赛,参加NBA选秀那年,威廉姆森才读完大三,却已经23岁了,还没毕业就选择提早进入NBA的球员现在多得是,不过威廉姆森在当时可是连选择的机会都没有,因为当时他已经因为连续好几次吸食大麻而被抓现形,被佛罗里达大学一脚踢出校门了。
从高中开始威廉姆森就一直是个非常有天分的运动员,他高中时在篮球场与美式足球场上,还同时是NFL明尼苏达维京人队明星球员摩斯的队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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