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里夫说话时,嗓门偶尔很大。
这偶尔很有趣。
人们要么是嗓门一直很大,要么是嗓门一直很小。
可百里夫不同。
他平日里讲话时,倒是喜欢轻声细语。
只有在夸赞自己时,简直恨不得把嗓子吼破,生怕三十里外的人听不见他的吹嘘。
人们听见百里夫又吹嘘自己,纷纷调侃。
“百里夫,你这么大的能耐,怎么第一天的时候不说?”
“我能随便出来么?若是我第一天就跳出来解密,人们就会觉得——哦,也就如此。若是我过些天才出来,人们就会想——哇,这骗圣果然厉害。”
“百里夫你就会吹牛,以你的性格,若是早就知道真相,恐怕早已经跟我们炫耀嘚瑟。”
“瞎扯,大丈夫难道连区区隐忍都做不到?你们怎么如此低估我骗圣!”
“还隐忍呢,就你这吹牛客……”
茶汤馆总是热闹非凡。
每当百里夫过来,那便是空前热闹。
此时百里夫走到张小雷面前,摆出居高临下的姿态,慢悠悠道:“有点能耐嘛。”
张小雷轻声道:“我原本不讨厌你。”
“什么意思?”
“第一次相见时,我觉得你很有能耐,凭借着三寸不烂之舌,就让连家班认输掏钱。当时我就想,若是我能有你的能耐,那该多好。”
“哈?”
“第二次相见时,你骗了我的酒肉。当时我也不恨你,我觉得你很有能耐,只怪自己不聪明。”
“你想说什么?”
张小雷认真道:“百里夫,你是一个不可信的人,但我一直觉得你能耐不小。然而很可惜,虽然我跟李风舞在一起的时间不长,但我学会了一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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