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春妮被林志国的眼神瞪得心里直发毛,说实话,她不喜欢这个儿子,甚至是有些怕他的。
在他还小的时候,她有一次心里不畅快,正好撞见了放学回来的林志国,便一脚踢了过去。
当时他倒在地上,就是用这种恨不得从她身上咬下来一块肉的眼神看着她。
那是狼崽子要吃人的眼神。
从那以后,她再没敢对他动过手。没想到今天他为了杨丽华,又对她露出这种眼神来,并且比他小时候更为吓人。
只是,她不能退步,她现在急需用钱。
前几天,老三寄信回来,说是今天夏天要带对象回来。老三眼见着就要大学毕业了,这次回来,她准备把老三的婚事给办了。
她手里的钱不多,老头子年纪大了,老三如今还没参加工作,老大跑车起早贪黑挣点钱不容易。
可老二不一样,他们两口子都是公职,风吹不着,雨淋不着就能把钱挣了,他们出点钱来帮老三,又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
虽然她没有养过林志国,可他毕竟是她生的。他林志国到死都欠着她一条命!他就是饿死自己,也不能不养活她!她不过是问她要点钱而已,过分吗?何况这礼钱,本来就应该由她来收着!
刘春妮觉得自己的想法没有错,于是底气十足的说到:“你还敢瞪我?你也不打天上打雷劈死你个不孝的东西!那些礼钱是你能拿的吗?没有我之前的迎来送往,你能收到一分钱?赶紧把钱给我,不然咱们就去你单位找领导评评理,看看我要这个钱要错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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