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宵的实习工作还是找到了,赵母托人介绍,然后进了本地一家汽车电台实习播音,第一天实习上班的时候,赵宵里里外外换了三套衣服,不停地让宋瑾给她参考意见:“这套好吗,跟上套比起来呢?”
宋瑾从书中抬起下巴,毫不客气道:“你是去电台上班,而不是去电视台上班?”
赵宵:“不管在哪里上班仪容仪表都很重要啊。”
“仪容贵在干净齐整。”宋瑾放下手上的书,走到赵宵的跟前,突然拿过她的手看了起来。
赵宵在宋瑾眼前修了修自己修长白净的手指:“漂亮吧。”
宋瑾低低笑了下:“就这双手还拿得出手。”
赵宵鼓着嘴瞪着宋瑾,就在这时,只感觉左手的无名指一阵冰凉,赵宵低头一看,上面已经多了一个铂金戒。
天朝有个说法,左手无名指有血管连着心脏,所以当宋瑾给她戴上戒指的时候,赵宵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心脏收缩了下,微麻,像是有一道暖流淌过。
“这是什么啊?”赵宵每次羞涩的时候,都说冒几句特白痴的话。
宋瑾淡淡道:“婚戒。”
赵宵低头看了看手指上这个简单的戒指,简单大方,她很喜欢,但是天朝不是流行送钻戒求婚吗?赵宵又仔细地看了几眼手上的戒指,怎么上面没有钻?想到这,赵宵举起左手靠近眼睛些,难道是宋瑾买的钻太小,肉眼很难看到了?
这个细微的动作被宋瑾察觉,没好气开口:“别看了,就算你看一整天也看不到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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