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在秦珏是一个很坚韧的人,不然也不会在押送队的手里坚持下来,只是不知道,他的极限在哪,又有没有勇气,去冲破一个又一个的极限。
秦珏爬到半山腰的时候,腿已经很沉了,之前十四年他都是金尊玉贵的太子,哪怕这几个月备受蹉跎,但体能这种事,也不是一朝一夕能提升的。
他伸手擦了擦额前的汗,凭着意志力继续往上爬。
想要和谢琳琅汇合,他必须爬过十一座山,若他不想让谢琳琅等太久,就必须快一点,再快一点!
直到月上西头,秦珏才爬完了一座山,等他找到一个可以暂时休息的地方时,已经精疲力尽了。
但他没有急着休息,而是燃起火来,将路上采集的一把草药丢了进去。
草药燃烧之后,发出刺鼻的味道,这味道可以驱走山间毒物,也能驱赶一些还没有冬眠的动物。
做完这一切之后,他才倚着一块巨石坐下,先是喝了一口水,又吃了一点干粮,等体力恢复一些后,才脱下了自己的靴子。
一整天不停的攀爬,加上山路陡峭崎岖,他的脚上磨出了不少水泡,而且在外面冻了一天,他的手脚都生冻疮了,隐隐有溃烂的迹象。
秦珏看着伤口,突然就笑了。
他已经不是太子了,可身体却好像还没认清现实,哪怕抗下了一个月的酷刑,但还是吃不了一点苦头。
这么想着,他将水泡挑破,用金疮药敷了上去,然后在火边烤了烤,才重新穿上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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