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莞遇见慕席南,是在她十六岁的时候。
那年,她考上了余饶最好的高中。
1991年的九月,天气炎热不减,开学日定在某个星期三。
宋国维夫妇作为教师,这天是不得空的,所以让女儿自己去报名,倒不是对孩子不关心,而是相信孩子自己能处理好,夫妻俩婚后只得这一个孩子,哪怕当时重男轻女的思想盛行,他们也没再生第二胎。
宋莞报好名,跟着其他家长去领住校用的被褥跟洗漱用品。
顶着炎炎烈日,排队在那些大人里,她的个子不矮,五官却略显青涩,好不容易领了东西挤出队伍,一手拎着沉甸甸的大包,另一手还要拿脸盆杯子,举步维艰,稍不留神就撞人身上。
装在脸盆里的搪瓷杯,被撞掉在地上,滚出老远。
宋莞很尴尬,边道歉边去捡东西,十六岁的女孩再聪慧,遇上事情还是容易脸红,结果她刚弯腰,搪瓷杯已经被拾起来。
那是一只男人的手,骨节分明,指甲修剪干净,看着就让人很舒服。
然后,那只手把搪瓷杯递了过来。
宋莞抬头,看向手的主人,是个二十五六的男人,眉骨和鼻梁有着清隽的英挺,不同于那些在街头巷尾骑自行车穿牛仔裤的混混,文质彬彬的气质,第一眼就让人觉得很舒服,腰肩挺拔,不会让人觉得他孱弱纤瘦。
几乎刹那间,她的脸颊通红,忘了说谢谢。
第一次见到慕席南,宋莞满头大汗,发丝贴着脸颊,有些狼狈,有些羞涩,更多的是不知所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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