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年了,他就跟行.尸.走.肉一样。
权倾城忘记了笑容,连唇角都不曾动过。
甚至,他都不清楚自己的样子了。
满脸的络腮胡,是权倾城刻意留下的。
或许,是为了隐藏他内心深处,太深的情感。
男人喜欢一个女人,可以是因为她的相貌,因为她的某个优点,但爱一个女人,却没有任何的理由。
爱了就是爱了,刻进骨血的爱。
所以,没有了应采蝶,他的世界便没有了快乐。
这世上,不管多漂亮,多优秀的女人,在他眼里,都是花椰菜,再不能激起一丝的涟漪。
一杯子,一辈子……
采儿,你答应过我的,回来,好吗?
权倾城沉痛地闭上眼,任由思念的毒血,侵蚀他的感官。
他的心口,又开始阵阵抽疼。
他早就知道,她如同罂粟一样,长在他心里,只要他一思念,就会揪着他,让他深陷,不能自拔。
……
白千薇担任亲子课以来,不单学生喜欢,就连学校的老师也很喜欢她。
都说她不止长得好看,性格还温柔,关键是她见谁都是一副笑意盈盈的模样。
浅笑,有礼,七色花里,有很多的男老师都爱慕她。
她一切的美好,在权倾城眼里就不是那么回事了。
一个人,如果太过完美,就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她真的很好,另一种就是,她假装的本事高。
尤其,在他第一次见她,她就伶牙俐齿的,怎么地,跟温柔好像无关。
换做正常的情况下,权倾城是不会去理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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