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道说......这个稻米,是......”李信抬头看着陈骁,缓缓开口问道,“来自占城?”
陈骁见李信说破这稻米的来历,总算松了口气,点了点头,道:“正是。”
得到了肯定的李信目光更加炽热,望着手中的一小把稻米,竟然仿佛望着一整座金山。从某种意义上来说,这的确是一座金山。
其实,李信并不是农业出身,光是从肉眼辨别形态的话,除了能知道手里这一把东西是水稻以外,就看不出任何别的更多的信息了。但是,他毕竟还有一个相当聪明的大脑。
用脚趾头想都知道,陈骁必不可能随便抓一把稻米就当成是陈幼澜的新婚贺礼吧?那可真就成了砸场子了,还不如直接不来呢。
既然陈骁如此执着地要按照约定参加陈幼澜的婚礼,祝福她和李信,那么他绝不可能搞出这种乱七八糟的操作来,他怀里的这一小包稻米,必定有特殊的名堂。
于是,李信立即想到了两个字:“良种”。
联系到陈骁一直在南方驻军,距离后世中南半岛的越南非常近......这些信息在李信脑海中综合起来,迅速地转化为两个字:占城。
占城是东南亚的一个小国。它本身倒是没有太多值得注意的地方,最多只是在大唐的南部边境与大唐偶尔发生一两回摩擦罢了,输多胜少,大多数时候都只有被大唐按在地上摩擦的分。
但是,占城虽然国小,却有一件宝物,那就是占城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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