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腾腾的芝麻元宵上桌。
“尝尝,这也算是我们招牌。”风华拿过勺舀了一颗,细心的吹了吹,喂到子桑越嘴边:“喏。”
“这么多人在。”
“没关系啊,这又不是南山,不会有人说咱们的,张嘴。”
子桑越垂下眼不敢去看风华,不过还是乖乖地张开了嘴。皮儿很薄,不黏。咬开,芝麻香溢了满口。甜而不腻,里面还有花生的酥香。
“喜欢吗?”
“嗯。”
“喜欢就好,那就多吃点,我去帮掌柜的干活,正好让他歇歇,你先吃,不用管我。”风华拍了拍子桑越的头,然后把掌柜的换过来,自己端着盘子挨桌上菜去了。忙里忙外完全驾驭得住,有催菜的应付得很好,遇到点菜的就开启三寸不烂之舌模式,从北边的白斩鸡说到南边的酸菜鱼不带打磕巴。他对客人的笑也是真诚的笑,而非令人尴尬的陪笑。
总之真有少当家的感觉。那时的子桑越看着他竟然有点陌生:南山的规矩和无趣的生活压抑风华太多了。不过更多的是骄傲,子桑越吃着汤圆,目光却一直追随着风华,连嘴里芝麻的甜味都顾不上了:那个能说会道,笑起来特别好看的少当家,是我的人。
六年前的滋味还在心头,甜蜜和自豪触手可及。
风华好容易得空去柜台擦擦汗,算钱的姑娘就和他有一搭没一搭地聊了起来。风华有问必答,和姑娘有说有笑。他斜靠在柜台旁边,一直看着子桑越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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